方案1: 共 7站,约耗时 27分钟。 【乡镇局】⇒长治十中⇒【城区法院】
出发:在 乡镇局乘坐301路,303路,到 长治十中下车换乘:18路|(长治十中→城区法院),到达 目的地:城区法院。
方案2: 共 8站,约耗时 30分钟。 【乡镇局】⇒市医院⇒【城区法院】
出发:在 乡镇局乘坐17路,到 市医院下车换乘:21路|(市医院→城区法院),到达 目的地:城区法院。
方案3: 共 9站,约耗时 32分钟。 【乡镇局】⇒客运东站⇒【城区法院】
出发:在 乡镇局乘坐315路,到 客运东站下车换乘:21路|(客运东站→城区法院),到达 目的地:城区法院。
方案4: 共 13站,约耗时 45分钟。 【乡镇局】⇒长治商厦⇒【城区法院】
出发:在 乡镇局乘坐303路,到 长治商厦下车换乘:21路|(长治商厦→城区法院),到达 目的地:城区法院。
方案5: 共 15站,约耗时 50分钟。 【乡镇局】⇒和平医院⇒【城区法院】
出发:在 乡镇局乘坐303路,到 和平医院下车换乘:18路|(和平医院→城区法院),到达 目的地:城区法院。
方案6: 共 15站,约耗时 50分钟。 【乡镇局】⇒太行公园⇒【城区法院】
出发:在 乡镇局乘坐301路,到 太行公园下车换乘:18路|(太行公园→城区法院),到达 目的地:城区法院。